Embrace back to what I know- my love- cello 


...Your cloth looks really like luxurious black rimowa





記得國小三年級的時候,花了整整一學期學習拿弓。


每個早晨的半小時的練習,我們稱它叫做「晨練」。8:00am-8:35am

然後,就和同學們緩緩的走回教室上第一堂課。


就一直這樣的晨練到國小六年級。


我國小五年級的時候我和我的好朋友成為國樂團的副團長。早上的時候敲著木魚帶大家合奏。我們是國小當中最有名的國樂團-光復國小國樂團。


每週三的下午兩小時的合奏課,與每週六的早晨是週末非上課日,我們依然到了學校上樂器的個別課。


我的老師是台北市立國樂團員-崔曉雯。每次上課他都帶著一杯星巴克咖啡,小時候的我不認識星巴克,現在長大了知道它是一杯要價不平凡的連鎖店咖啡。


某學期的結束老師在學校對面的誠品書店買了兩本-一粉紅、一淺藍的彩色熊熊筆記本,要送給我跟和我一起學大提琴的好朋友,上面寫了她家裡的電話,和短短的幾行字。


說著:

就算地球轉了幾千回,還是可以找我聊聊心裡的圖畫...





現在的我回想起來,覺得學拉著大提琴的老師,從我小時候的年代算起,是很有生活品質的。因為平常常喝的咖啡,和他所買的筆記本,都是高價位的味覺與視覺品質的享受。


同時也覺得老師對我們像她的孩子一般的好,願意跟我們小孩子交心。



還記得也是某學期的期末個別考試,我一樣是同學們最高的成績。老師給我的評語是「欲窮千里目,更上一層樓」


我很記得這句話,但當時的我不很明白它的意思。


意思是,想要精進你的琴藝,就要進階往上爬才能看得更清楚、走得更長久。


儘管我畢業後沒再繼續拉琴...,現在的我拉回來了。但是我的手上已經沒有繭了,按著弦,指尖都紅了。


現在很難回想起當時怎麼按得下粗粗的弦,還拉得很好。


現在我的手指要重新適應,也預示了手指頭們以後就和「繭」分不開了...


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,就想把它當作我的休閒之餘,因為我不愛直直看電視,也不愛頻頻追劇。


就像大夥追劇和看電視一般,我喜歡的是沉浸在拉琴之中。


儘管是已30的我,有個孩子的媽媽,

我不會因為孩子而失去自己,

孩子有自己的人生,我也該規劃我的人生

孩子的喜樂與成就會成為我的快樂源頭,

但他的成就和喜樂本身,並非我本身的成就和喜樂。

所以,我不會把我所想要的快樂和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。

他所想要的快樂和希望,他自己會去追尋。而我,只是在這條路上,成為指引他走對的路的那個人、和陪伴他人生中成長階段重要的人。



Anyways,

很高興我老公支持我拉回大提琴!

那麼今後也請多多指教了! my cello



......希望今後有一天我能在樂團中拉著大提琴、表演著,像小時候一樣...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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